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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住宅禁商”未必立即带旺写字楼》
2005-06-08 10:30:56 来源:南方日报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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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了解到,从5月1日起广州全面实施“住宅禁商”,以后住宅楼里不允许开公司。但相关部门表示,对于5月1日前已经租赁了住宅用于办公的企业,还会有一个过渡期,现在还未明令其搬出。
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,5月1日起实施的《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》第11条规定,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使用房屋,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。这意味着广州市住宅开始全面“禁商”。据记者了解,卡住“住宅营商”的新企业年检办法尚未出台,如何得到监管落实还值得探讨。
“商住楼”也有“禁商”地
按照新规定,“只有房产证上标明是写字楼、商铺或商住用途才能新办或续办工商营业执照。”然而“商住用途”的商住楼也不是全部可经商。
据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解释,目前不少楼盘以“商住楼”面目出现,但其实只是裙楼部分为商业用途,而楼上是住宅。两者在房产证上已经区分得很清楚的。按新规定,这类住宅应属“禁商”之列,因其房产证上已明确标明只是“住宅用途”,使用年限70年。
有人欢喜有人忧
“住宅禁商”规定一出,立即得到了业主的一片叫好声。天河北伊顿十八的一位业主说,自己买房就是看中这里的小区环境,但是入住一年多以来,由于楼里有多家公司,很多不明来历的人进进出出,一点安全感都没有。有一次某家影视公司招聘,来应聘的人把楼道都挤满了,还高声地唱歌。有的公司每天晚上都有人在加班,吵吵闹闹的,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太大。
其实物业管理公司也是赞成“住宅禁商”的。因为住宅商用会令出入大厦的人员成分变得复杂,管理的难度增加。
但另一方面,新规定则困扰着不少出租屋主、租户。在“伊顿”租房办公司的李先生说,他的公司在这里租了一套135平方米的住宅作为公司的办公地点,月租金6000元。如果在同样地段办公司,写字楼的月租金差不多要上万元,是一笔很高的费用,刚成立的公司可能会因成本过高而倒闭,他希望执行这一政策最好有个过渡期,让小公司有个成长发展的时间。
张先生的公司也在“伊顿”,不过办公司所用的房屋是他自己买的,他说当时就是为了办公司才在这里买房,以后“禁商”了他的公司是不是也要被赶出去呢?还有许多已经将住宅用于商用的个体私营业主也对此表示担心。
对写字楼市场刺激可能滞后
记者从满堂红地产研究部了解到,广州市目前的甲级写字楼平均每月租金是95元/平方米左右,每月管理费是20-25元/平方米;而一般住宅若出租作商用,收取的租金最高是每月40-43元/平方米,管理费每月不会超过2元/平方米。据介绍,“最贵”的民宅的条件对于小公司来讲已经很好了,而其租金也与乙级写字楼的租金相当,但还是不到甲级写字楼租金的一半。
据某地产中介负责人介绍,他们公司每月大概有40宗房屋租赁交易是“住宅商用”型的,承租人主要是一些小公司,而且这种租赁现象在今年有上升趋势。但该负责人认为,虽然“住宅禁商”的相关规定已出台,但并未明确规定5月1日前已经租下住宅用于办公的企业要搬出,考虑到成本,那些租赁期未满的企业应该还会继续承租下去,只有新开的公司才一定要租写字楼,因此虽然该规定对写字楼市场具有刺激作用,但估计该作用的表现会滞后。
企业登记门槛抬高
业内人士称,规定出台后,由于承租经营场地的成本增加,无疑抬高了企业开业经营的门槛。记者了解到,一些准备用自家住房或是租借他人住宅作为经营场地的企业,了解新规后,也只能转而租用租金较高的写字楼。
广州市工商局企业管理处负责人则表示,往年年检时一般不重新审核注册所在地的性质;而注册处的负责人表示,已到期的工商营业执照若要续办,若经营场所地址不变、且又是非商用的,就不能通过年检,必须要转成商用用途的经营场所才能续办。但对于无经营期限的执照,则暂无此规定。
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伟表示,5月1日后进行登记的企业,则必须根据《规定》进行处理,这其实也是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登记的门槛。而对于在5月1日之前住宅已改为商用场地办公的企业,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搬出住宅,明年如何年检,要看有没有具体规定出台。
编辑:付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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